公告日期:2026-06-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的
验资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目 录
一、验资报告
二、验资报告附件
1.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实收情况情况明细表 2. 验资事项说明
3.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4.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5.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验 资 报 告
中兴华验字(2026)第 020005 号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化纤”)委托,对担任主承销
商职责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截至 2026 年 5 月 29 日止
收到的南京化纤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验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南京化纤及中信证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南京化纤本次发行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南京化纤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26〕295 号文《关于同意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同意,南京化纤本次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44,000.00 万元。
南京化纤本次向特定对象共 7 名投资者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 28,571,428 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4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9,999,991.20 元。根据南京化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及缴款通知书,认购对象须在 2026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5 月 29 日 16:00 时前将认购款汇至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账
户户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家庄支行;账号:350645001230)内。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6 年 5 月 29 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己收到 7 名特
定投资者缴纳的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肆亿叁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壹元贰角(大写)(¥439,999,991.20 元),所有认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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