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16
此 乃 要 件 请 即 处 理
阁下对本通函任何内容如有疑问,应咨询 阁下之股票经纪或其他注册证券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售出或转让名下所有铭源医疗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应立即将本通函连同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交予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之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买主及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MINGYUAN MEDICARE DEVELOPMENT COMPANYLIMITED
铭 源 医 疗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233)
(I) 建议重选董事;
(II) 建议发行及购回股份之一般授权;
及
(III)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星期五)下午四时正假座香港中环下亚厘毕道二号北座香港外国记者会1楼举行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大会通告载于本通函第11至15页。随函附奉股东周年大会代表委任表格。无论 阁下能否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务请将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按其列印之指示填妥,并尽快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惟无论如何不得迟于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前48小时交回。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仍可依愿亲身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于会上投票,惟在此情况下,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作撤回。
香港,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七日
* 仅供识别
目 录
页次
释义 ...... 1
董事会函件 ...... 3
1. 绪言 ...... 3
2. 建议重选董事 ...... 3
3. 建议发行及购回股份之一般授权 ...... 4
4. 股东周年大会 ...... 5
5. 投票表决 ...... 6
6. 推荐建议 ...... 6
7. 责任声明 ...... 6
8. 一般资料 ...... 6
附录一 — 建议于股东周年大会重选董事之详情 ...... 7
附录二 — 有关股份购回之说明函件 ...... 8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 11随附:股东周年大会代表委任表格
– i –
释 义
在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 指 本公司将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星期五)下午四时正
假座香港中环下亚厘毕道二号北座香港外国记者会1楼举
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指 召开股东周年大会之通告,载于本通函第11至第15页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营业日」 指 香港之银行一般对外营业之任何日子(不包括星期六及星
期日)
「公司法」 指 百慕达一九八一年公司法(经不时综合及修订)
「紧密联系人士」 指 上市规则所定义者
「本公司」 指 铭源医疗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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