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工艺”)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认真对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
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相关具体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为南京工艺 100%股份(以下简称“置入资产”),不涉
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审批事项已在重组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并对本次交易无法获得批准或注册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拟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合法持有南京工艺 100%股份,南京工艺不存在出
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置入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交易对方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南京工艺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加独立性,能够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特此说明。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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