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涉及的
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苏华评报字[2025]第107号
(共1册,第1册)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目录
目录
声明......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3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6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
况......6
二、评估目的......15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5
四、价值类型......26
五、评估基准日...... 26
六、评估依据......26
七、评估方法......30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46
九、评估假设......48
十、评估结论......49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52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54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54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I
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目录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1、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复印件;
2、被评估单位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3、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及其他依据复印件;
5、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的承诺函;
6、签名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7、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文件或者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8、资产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负责该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师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10、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复印件;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II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被评估单位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
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资产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范围。资产评估师不对资产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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