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3 18:40:24 股吧网页版
南京化纤:中兴华验字(2026)第020003号验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4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目 录

一、验资报告
二、验资报告附件
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 验资事项说明
4.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验 资 报 告

中兴华验字(2026)第 020003 号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南京
化纤”)截至 2026 年 3 月 2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 公 司 原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366,346,010.00 元 ,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366,346,010.00 元。根据贵公司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6 年 2 月 13 日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295 号文《关于同意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贵公司向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26,689,209 股股份、向南京新工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48,759,619 股股份、向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8,420,105股股份、向南京艺工新合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9,373,495 股股份、向南京艺工诚敬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7,925,010 股股份、向南京艺工新合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3,903,600 股股份、向南京艺工诚敬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3,790,278 股股份、向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亨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22,854,873 股股份、向江苏和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16,561,416 股股份、向南京高速齿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发行 14,785,635股股份、向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10,547,105 股股份、向南京大桥机器有限公司发行 9,623,178 股股份、向上海巽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6,152,829 股股份、向上海渝华电话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