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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16:56:41 股吧网页版
南京化纤: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_戴克勤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京化纤”)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5 年度的工作中本人本着诚信勤勉的原则,积极参加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戴克勤:男,195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
正高级经济师、律师。1981 年 7 月至 1998 年 3 月在江苏紫金电子信息产业集团
公司任工程师、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1998 年 3 月至 2006 年 2 月在
宏图高科公司(上市公司)任副总裁、总法律顾问、行政总监,2006 年 2 月至2018 年 3 月任三胞集团总法律顾问(高级法务总监)、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8 年 3 月至今在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任律师。自 2021 年 5 月 28 日起任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任何情况。本人完成了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积极参加公司本年内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会议,并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按时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审慎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年度,我对参加的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提出了相关建议。我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决议事项合法有效。会议出席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



姓名 是否连续两 缺席次

应出席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 次未亲自参 数 出席股东会的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次数

戴克勤 10 10 0 0 否 0 4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兼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主持或参加了相关会议,对高管薪酬、绩效考核、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控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进行认真审核、讨论,提出相关建议、意见。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报告期内,对公司高管的绩效考核目标、薪酬确定方案等事项进行审查,对高管薪酬考核和评价标准进行监督,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约束性,尤其是加强业绩的审计,确保真实性;鼓励创新与创造精神。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
及 6 次独立董事会议,对本次重大资产置换予以了重点关注,尤其是关注工作进展、重组的方案推进、加期审计,关注市场舆情,除了在会议上认真听取中介机构和公司的汇报,在会议上提出询问,也多次和公司管理层联系了解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规范运作,努力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且对上述会议所有议案投了同意票。本人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专门 召开时间 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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