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京化纤”)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5 年度的工作中本人本着诚信勤勉的原则,积极参加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我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石红梅:女,196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南京财经大学会计
系会计信息技术专业本科毕业,南京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2015 年江苏省财政厅首批管理会计专家,教育部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21 年至 2025 年)委员,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外实习指导老师。曾任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如皋港粮油产业园财务总监、江苏省苏粮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省江
海粮油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2021 年 1 月退休,2021 年 1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如皋港粮油产业园财务顾问。2023 年 1
月至今任中天嘉诚咨询集团行政总监。2022 年 6 月 8 日起任南京化纤股份有限
公司第十届、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任何情况。本人完成了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二、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积极参加公司本年内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会议,并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按时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审慎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本年度,我对参
加的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提出了相关建议。我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决议事项合法有效。会议出席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 参 加 股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专门委 东 会 情
姓名 员会情况 况
应出席次 实 际 出 委 托 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出 席 股
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未亲自参加会 缺席次数 东 会 的
议 次数
石红梅 10 10 0 0 否 0 4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兼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情况、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查,对重大重组相关交易的合规性、公司高管的绩效考核等进行监督,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参加了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以及 6 次独立董事会议,本人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且对上述会议所有议案投了同意票。本人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专门 召开时间 议案 相关
委员会 意见建议
202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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