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京化纤”)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5 年度的工作中本人本着诚信勤勉的原则,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所从事的高分子材料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基本情况如下:张军,男,1964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工
学博士。1993 年 7 月至 1997 年 4 月任南京化工大学高分子系助教;1997 年 5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南京化工大学高分子系副教授;2004 年 5 月至今任南京工业
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自 2021 年 5 月 28 日起任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任何情况。作为独立董事完成了 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积极参加公司本年内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会议,并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按时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审慎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在章程修订中提出了指导意见,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年度,我对参加的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提出了相关建议。我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决议事项合法有效。会议出席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专门委 东会情
员会情况 况
姓名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应出席次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未亲自参加会 缺席次数 东会的
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议 次数
张军 10 10 0 0 否 0 4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兼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报告期内,主要针对公司章程的修订、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合规性、资产定价公允性与信息披露充分性,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专项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全年工作目标献计献策。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以及 6 次
独立董事会议,本人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且对上述会议所有议案投了同意票。本人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专门 召开时间 议案 相关
委员会 意见建议
审计 20250317 《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进展》 同意
委员会 20250418 《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 同意
案》;
《关于审议公司 2024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