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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16:57:01 股吧网页版
南京化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
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兴华”)。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
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

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 万元。

2024 年度,中兴华为 169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08.86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03 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聘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华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对相关事项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同时针对公司的审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审计工作方案,并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并提交各项工作。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华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6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的交流,对 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特别是对 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确认的合规性及审慎性给与充分关注。

5、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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