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23
公司代码:600891 公司简称:*ST 秋林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委托,审计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
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
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对后附的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四、 公司代行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责潘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杨庆国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0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82,475,289.14 元,加公司年初未分配利
润-3,839,745,428.41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22,220,717.55 元。
因为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22,220,717.55 元,所以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2020年度,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1、公司因 2018、2019 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 2018、2019 年财务会计报
告均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 条、第 14.1.3 条和第 14.1.7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3 月 18 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
所暂停上市。
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及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根据原《上市规则》第 14.3.3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如果触发相关终止上市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年度报告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公司存在债务逾期、诉讼及执行案件的影响,公司资产及持有的子公司股权和资产被查封和冻结,且目前涉及的诉讼较多,诉讼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如出现不利于公司的生效判决或公司资产被法院强制执行,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3、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失信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1)沪 0115 执 2028 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目前,中国证监
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2. 公司在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存储的债券募集资金被违法划转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管理实施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万联证券)、资金存储行(华夏银行天津分行),三方共同监管的办法。
但资金监管方华夏银行在未见到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万联证券的划款指令的情况下,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资金划出。
公司已就此事于 201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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