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30
关于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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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6
2025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阳光大厦 10 层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关于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接受委托,对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文化”或“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根据大晟文化收到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第 089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影视剧板块经营情况
1、经营业绩。年报显示,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33 亿元,同比
增长 99.86%,其中影视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71 亿元,同比增长 1,309.20%,系本年增量收入的主要来源。2025 年四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1 亿元,但 2026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降低至 0.76 亿元。
请公司:(1)区分不同影视剧业务板块,补充披露业务模式、盈利及结算模式、具体经营信息及同比变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成本、毛利率、内部收益率等;(2)列明公司制作或者发行确认收入排名前十的项目名称及类型、合作方、合作方式、放映渠道、播放量等主要作品表现数据、各季度收入确认金额、占比及依据,结合目前已发行作品的播放情况,说明2026 年一季度收入环比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3)详细披露短剧业务不同平台的运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画像及数量变动、付费用户数量、
用户留存率、用户平均收入及获取成本、充值流水等,自查是否存在关联方及员工自充值情况,如是,补充披露充值金额、充值时间及收入确认等具体信息。请年审机构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区分不同影视剧业务板块,补充披露业务模式、盈利及结算模式、具体经营信息及同比变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成本、毛利率、内部收益率等。
公司影视剧业务主要由短剧业务、影视剧承制及后期制作、中长剧联合投资制作及发行构成。
1、短剧业务板块业务模式、盈利及结算模式如下:
业务 业务模式 盈利模式 结算模式
类别
自有版权剧或外购授权剧,在公司
自有小程序上发行或自运营 APP 中 用户充值或观看 由运营公司或结算平台在次月出具
发行,发行收入主要为用户付费看 广告 当月账单,财务进行核对确认后,
自有 剧或看广告带来的收入 出具相关发票并在结算单中盖章邮
版权 自有版权剧或外购授权剧,在其他 用户充值或观看 寄或电子扫描给对方公司,对方公
剧/ 平台发行,发行收入主要为用户付 广告 司收到后进行确认并回款
外购 费或看广告带来的收入
授权 根据授权协议收取版权费,可分为
剧 自有版权剧授权给其他发行方发 固定授权费及变动授权费。项目交
行,公司按照授权协议收取版权费 版权授权 付后,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固定授权
费,变动授权费一般按月结算,依
据双方确认的结算单金额进行结算
公司与版权方或平台签署协议,发 1.平台方直接按约定比例向我公司
短剧 行其他版权方的短剧获得短剧的发 用户充值或观看 及版权方分配;
发行 行收益,发行收益分为用户看广告 广告 2.版权方收到全部收益后按照约定
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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