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0892 证券简称:*ST 大晟 公告编号:2026-029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根据财政部 2025 年 12 月 5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5年12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
则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追溯调整的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解释19号。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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