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 2025-038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减少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修订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同时废止《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的有关事项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方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
注册资本。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6,802,450 股,
并已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注销。
详见 2025 年 6 月 16 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日股份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9)。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因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降职、退休等原因,不具备激励资格,以及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377,783
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完成注销。详见 2025 年 7 月 30 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日股份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33)。
上述注册资本减少事项均已履行通知债权人的义务,详见 2024 年 8 月 20 日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日股份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4-037)及 2025 年 4 月 9 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日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2)。申报期间公司均未收到债权人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根据上述事项的股份回购注销实施结果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结果,公司注册资本由 873,858,595 元变更为 851,678,362 元,公司股份总数由873,858,595 股变更为 851,678,362 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取消监事会等事项,拟对《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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