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完成了董事会换届,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余鹏翼先生、李志宏先生、才国伟先生和董事骆继荣先生、职工董事钟晓瑜女士五人组成,其中召集人余鹏翼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备监督和审查财务信息、内部控制以及内外部审计工作质量等方面的专业能力,能在监督财务报告质量以及促进提高审计质量等方面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1 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2 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计提 2024 年度资产减值的议案》《2024 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 2025 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3 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4 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5 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制定<广州广日股份有
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1 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中的“关键审计事项”,我们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4 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间能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执行审计准则,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会计数据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2次会议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审计服务。其中,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 9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我们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存在其他重大问题。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诚实守信、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审核了新制定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执行性,认真研究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每季度审阅一次由内审部门编制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相关《内审管理建议书》。报告期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的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组织实施了 2024 年度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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