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共有合伙人 233 人,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
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2 次会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
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执业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
处分 4 次、自律处分 1 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 自律处分不影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一)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 公司、国有企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 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 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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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姓名 为注册 事上市公司 在本所执 本公司提供
会计师 审计 业 审计服务
项目合伙人 曹创 2010年 2007年 2019年 2024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邱诗鹏 2016年 2014年 2020年 2024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杨晓夏 2020年 2018年 2020年 2024年
质量复核人 谭代明 2006年 2005年 2019年 2024年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曹创、签字注册会计师邱诗鹏、杨晓夏以及项目质量复核人谭代 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 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
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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