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审慎、理性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本人2025 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鸣,男,1958 年 5 月出生,博士,教授,高级研究员。1983 年 7 月至今历任
上海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系主任和副院长,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张鸣 13 13 0 0 2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十三次,本人参加了所有的应参加的董事会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我们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仔细研究、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独立、客观、审慎、理性地行使表决权,对2025年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我均投出了同意票。2025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两次,本人出席了所有的股东大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六次,包括听取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的汇报,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公司审计机构的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听取公司内审项目重要审计问题的报告,对公司完善制度、优化流程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本人参加了上述所有的会议,利用财务方面的专业特长,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等方面切实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促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高效运作,发挥了在董事会会议前的把关和审核作用。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两次,对日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投资事项等进行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日常工作中,我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案例的学习,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2025 年第三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推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
报告期内,我未曾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曾提请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
咨询或者核查。
(五)和内部审计机构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 2025 年度持续深化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的常态化沟通与协作。通过系统审阅公司内审年度工作总结、计划及重点审计项目报告,结合公司战略转型与数字化发展的新要求,对本年内审工作在科技投资审计等新兴领域的职能拓展与人员能力提升提出了具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