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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20:19:46 股吧网页版
张江高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工作应有的资质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该议案获得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毕马威华振按照本公司与毕马威华振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签订的 2025 年度审
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全面配合本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时程,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
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毕马威华振对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本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毕马威华振认为本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本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本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毕马威华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华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本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毕马威华振就本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 2026 年 1 月 6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本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的毕马威华振签字注册会计师以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就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案、独立性、审计团队架构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讨论通过了毕马威华振 2025 年度审计计划。

(三) 2026 年 3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本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的毕马威华振签字注册会计师以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听取了审计师关于审计发现、内部控制、独立性确认、审计收费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同日,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报告期间,不存在毕马威华振未按要求实质性轮换审计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之情形。
四、总体评价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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