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06
公告编号:2017-015
证券代码:430113 证券简称:中交远洲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中交远洲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中交远洲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17年3
月6日,以1.05元/股的价格,累计成交达1,000,000股,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表现为:协议转让股票当日换手率超过10%。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关注问题及结论
关注问题:
1.前期披露信息是否需要更正/补充;
2.近期公共媒体是否报道了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或预计将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买卖公司股票;
6.其他。
核实对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股东,公司在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告编号:2017-015
核实方式:电话、口头询问等方式。
核实结论:
1.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需要更正或补充。
2.近期公共媒体没有报道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预计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2017年3月6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股东中交远洲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公司股份1,000,000股转让给曹文宏。2017年1月6日,该事项已以《收购报告书》形式对外披露。
(二)公司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合理解释
本次股票交易是基于公司股东中交远洲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方)为履行与曹文宏(受让方)于 2017年1月6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而进行,协议主要内容详见 2017年1月6日披露的《收购报告书》。
本次股票交易由交易双方自主买卖,交易价格系双方自主协商确定。公司不存在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规则的行为,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属市场行为。
(三)在关注、核实过程中发现涉及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涉及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经核实,声明如下:
公告编号:2017-015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份转让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挂牌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不存在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交远洲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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