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
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支付审计费用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经公
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3 所述,厦门翔安国际机场计划于 2026 年年底正式投入使用,厦门空港公司所运营的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将同步关闭。机场转场后,厦门翔安国际机场是否由厦门空港公司运营及相关方案尚在研究论证阶段。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相关内容,提示了潜在风险,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我们对上述审计报告无异议。审计委员会将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推动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研究与决策,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支付审计费用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以现
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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