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5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厦门空港”)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现就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如下专项说明:
一、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3 所述,厦门翔安国际机场计划于 2026 年年底正式投入使用,厦门空港公司所运营的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将同步关闭。机场转场后,厦门翔安国际机场是否由厦门空港公司运营及相关方案尚在研究论证阶段。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阅了容诚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认为:容诚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实际情况,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除此之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董事会同意容诚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明。
三、董事会对上述事项采取的措施
公司高度关注并重视 2025 年度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相关内容,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运营,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公司将多措并举、积极应对,具体措施如下:
1、尽快推动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研究与决策,并严格按照监管规则与信
息披露相关要求,确保各类重大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全面、充分做好风险提示与说明工作;
2、深化并购整合管理,强化新增子公司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的业务协同、资源共享,持续优化经营管理模式,提质增效,稳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质量和效率;
3、系统研究与落实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的相关措施,畅通沟通渠道,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核认为:容诚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相关内容,提示了潜在风险,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我们对上述审计报告无异议。审计委员会将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推动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研究与决策,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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