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0897 股票简称:厦门空港 公告编号:2026-021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 10 月修订)、《厦门市市属国有企业公
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文件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
部分条款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见下表:
原条款 拟修订为
第八十三条 …… 第八十三条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依法设立 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 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向公司股东公开请求委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 托其代为 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 权等股东权利。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司及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 股东会召集人不得对征集人设置条件。
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股东权利征集应当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向
本条第一款所称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 被征集人充分披露股东作出授权委托所必需的
会会议的股东。 信息。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
东权利。
本条第一款所称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
会会议的股东。
第一百〇一条 …… 第一百〇一条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董事、高级管理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董事、高级管理员或者其近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 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以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人, 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适用本条第二款 人,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适用本条第
第(四)项规定。 二款第(四)项规定。
董事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
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
公司同类业务的,应当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
告,充分说明原因、防范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
突的措施、对公司的影响等,并予以披露。公司
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审议。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元翔(厦 第一百五十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 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公司党委”)和中国共产党元翔(厦门)国际航 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元翔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
司纪委”)。 简称“公司党委”),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设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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