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5-03
证券代码:832382 证券简称:阳光小贷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大同开发区阳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张明元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97,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8.75%。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7,5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7,5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7,5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7,5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勤信审字【2016】第1451号审计报告,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5,694,862.18元。公司以股本200,000,000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25元(含税),计分配利润25,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予以结转并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7,5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能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公司拟继续聘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7,5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张明元、李建茹、毕龙、高雁珍向国家开发银行山西分行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5年11月30日公司向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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