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公司对信永中和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
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
小青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 257 人,
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40.54 亿
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公司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勤勉务实,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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