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17:38:44 股吧网页版
贵州燃气: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3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2024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7,185.5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 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 58,365.07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44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
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 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6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9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本次续聘公司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实施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相关规定,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一致同意提
请董事会审议。2025 年 9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审计服务,
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 年 9 月 22 日召开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5 年 9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续聘公司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实施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相关规定,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
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年报审计交流沟通会议,就 2025 年年报审计计划及流程、重大错报风险及应对、针对重大错报风险的总体应对措施、内部控制有效性、可能构成关键审计事项的初步判断等进行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7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
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年报审计交流沟通会议,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进展、关键审计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判断依据及初步审计结果等进行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