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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17:55:03 股吧网页版
三峡能源: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秉持勤勉尽责、独立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现将 2025 年度监督情况报告如下:

一、聘用外部会计师及资质审查情况

(一)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规范选聘程序,公司拟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聘用为续聘,不涉及机构变更。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以及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和执业质量进行了审慎核查。经评估,天健具备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与专业能力,能够胜任相关工作。本次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用天健为 2025 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认可审计费用,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财务决算审计机构的议案》。因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服务期限已届满,经规范选聘程序,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担任 2025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全面了解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以及前后任会计师之间的沟通情况。经评估,本次变更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安排的需要,未发现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收费、审计意见或重大事项处理方面存在分歧。

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审慎核查。经评估,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决算审计服务的资质与专业能力,能够胜任相关工作。本次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用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认可审计费用,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相关要求,对公司开
展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永中和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要求,对公司开展 2025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程进行持续监督和评估。认真审阅会计师的审计工作计划,并就审计工作的范围、时间安排、人员配置及重点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确保审计计划科学合理、贴合公司实际,能够有效覆盖关键风险领域。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进行督导,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讨论,着力提高审计效率,持续优化审计流程,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审计报告出具前,审计委员会重点审查报告质量:一是审阅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及专项说明,核查审计意见类型、结论表述、关键事项披露及内控有效性评价,确认报告表述严谨,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二是核实关键审计事项的程序执行与证据充分性,确保符合监管规定;三是评估审计结论的合理性,确认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执行有效,未发现重大缺陷或财务舞弊;四是就存疑事项与审计团队专项沟通,要求作出充分说明,确保报告无误导性陈述。

四、监督结论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与专业胜任能力,在审计全过程中能保持独立性,审计程序合规、审计证据充分、审计结论客观公允,勤勉尽责地履行注册会计师审计监督职责,发挥了独立监督作用。审计委员会认可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整体质量及全过程执业表现。

下一步,审计委员会将持续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全过程的常态化监督,不断优化监督方式、细化监督要点,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提升审计服务质量,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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