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余剑锋)
作为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余剑锋,1970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北京大学经济学系本科毕业,经济学学士,中国注册会
计师。1991 年 7 月至 1993 年 4 月任四川航天工业有限公司
职员;1993 年 6 月至 1994 年 12 月任重庆四维软件研究所业
务人员;1995 年 2 月至 2002 年 5 月在重庆(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先后担任审计业务助理、项目经理、审计部副经理、
经理、专业标准部经理、高级经理;2002 年 6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干事。曾先后担任过重庆啤酒、九龙电力、建设摩托、渝开发、重庆水务、瑜欣电子等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曾任重庆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副会
长。2003 年 10 月至今任重庆永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主任会计师;2012 年 2 月至今任重庆公众河流环保文化中心主任。2024 年 11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
议。出席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以电子通信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式参加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余剑锋 13 13 8 0 0 否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核查相关资料,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交流。立足独立判断,重点关注议案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出发,秉持客观审慎态度行使表决权。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现场出席 2
次,并认真听取了会议的各项议程和报告。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发表同意意见,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 2 次,本人均以现场或电子通信方式亲自出席。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信息合规性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财务造假行为。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相关重大事项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规定。本人对全部议案均表示同意,无反对或弃权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沟通会等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等主要事项进行沟通,认真审阅审计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等相关资料。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持续监督审计机构独立性,并保持全程沟通。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就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汇报,持续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管理质量。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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