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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8 17:05:40 股吧网页版
1-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证券代码:60091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ZHONGTAI SECURITIES CO.,LTD.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二〇二五年五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2023 年 7 月 19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2023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提交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枣矿集团在内
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对象。除枣矿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范围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枣矿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以市场竞价方式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即“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该 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公司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
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以市场竞价方式确定。届时,监管部门对发行价格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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