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泰证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59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996,677,74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999,999,994.8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0,611,979.11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19,388,015.69 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5]251Z0011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46,000,000.00 元,尚
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 4,785,327,502.12 元。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5,999,999,994.80
减:发行费用(未含税) 80,611,979.11
募集资金净额 5,919,388,015.69
加: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未含税) 3,064,809.29
项目 金额
加:暂未置换的预先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未含税) 943,396.23
加:利息收入 7,931,280.91
减:募投项目直接支出 1,146,000,000.00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4,785,327,502.12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做了明确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中泰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创投”)已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自贸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 年 12 月,公司及中泰创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保荐人东吴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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