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泰证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59 号)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996,677,74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999,999,994.8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5,919,388,015.69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51Z0011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金额
1 信息技术及合规风控投入 不超过 15 亿元
2 另类投资业务 不超过 10 亿元
3 做市业务 不超过 10 亿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金额
4 购买国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等证券 不超过 5 亿元
5 财富管理业务 不超过 5 亿元
6 偿还债务及补充其他营运资金 不超过 15 亿元
合计 不超过 60 亿元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专字 [2026]251Z0058号《关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如下:
(一)拟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18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投资金额为 1,513,997,848.38 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1,513,997,848.38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 自筹资金预先投 本次置换金额
资金额 入金额
1 信息技术及合规风控投入 不超过 15 亿元 871,427,848.38 871,427,848.38
2 另类投资业务 不超过 10 亿元 142,570,000.00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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