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定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职、勤勉尽责,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非执行董
事 2 名、非执行董事 1 名,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各位委员均具备财务、审计、会计或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为:审核本行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阅本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出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协调内外部审计;监督及评估本行的内部控制。
二、召开会议情况
2025 年,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2024 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度财务决算
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 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2024 年度并表管理工作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25 年工作计划、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半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规划(2026-2030 年)、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025 年业务连续性管理专项审计情况报告、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听取了 2024 年相关审计项目审计情况的报告。
三、履行职责情况
(一)加强外审机构聘用管理,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
作,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审计服务情况等进行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于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二)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尽责履职,全面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方案、审
计执行、审计结果、管理建议等情况充分沟通交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本行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2025 年度,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定期报告审计情况的报告,与签字会计师开展专项交流,沟通关键审计要求、目标,对外部审计工作安排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确保外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及有效性。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定期开展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工作评价,审议通过了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专业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核。
(三)认真审阅本行财务报告,保障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审阅本行的财务报告,就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把关,认为财务会计报告不存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不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等情况,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推动内部审计质效提升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指导内部审计工作,严格审议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听取内审部门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审阅内审部门负责人关于履职情况的报告和内审部门关于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报告,结合工作实效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效。
(五)深化内部控制监督评估,提升合规经营水平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工作的充分性、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估,定期听取内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关于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通过并提请董事会批准对外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要求有关部门持续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完善财务报告流程,持续健全内部控制长效机制,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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