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0925 证券简称: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93 年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5)人员构成: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乔久华。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9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5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2 人。
(6)经营状况:2024 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03,338.1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2,989.4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2,048.30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70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97.76 万元。公司属于采矿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 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行政监管措
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纪律处分 1 次。48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4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41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5 人次、
纪律处分 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松先生,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紫娟女士,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珍婧女士,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晖妤女士,2009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来为 12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 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松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紫娟女士、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珍婧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晖妤女士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198 万元(含税),其中 2025
年年报审计 150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 48 万元(含税)。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5 年度审计费用较 2024 年度没有变化。
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合规委员会意见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合规委员会认为:我们已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
审计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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