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唐荣汉)
作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秉持科学、审慎的原则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诚信、勤勉、专业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努力推动现代公司治理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注重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唐荣汉,男,生于 1964 年,经济学博士,现任上海禹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正在关怀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自 2020 年 9 月起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2025年先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至 10 月 13 日),后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10 月 14 日起)。
本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规定的关于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并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核准。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对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项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 年,本人投入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参加股东大会,审议听取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议题和报告并发表意见,参加专门委员会专题会议、机构调研、履职培训等活动,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积极参与公司决策监督。
(一)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2 次;应参加董事会会议 11 次,
实际亲自出席 11 次,累计审议听取议案和报告 73 项;参加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 2 次,合计审议听取议案和报告 16 项;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审议及听取议案和报告 3 项。本人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要求,会议文件齐备翔实,审议程序依法合规,运作规范高效。2025 年,本人全勤参加上述会议,未出现缺席或委托出席的情况,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表 1.2025 年度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其他会议情况
股东 独立董 相关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 大会 董事会 事专门 消费者权益保 审计委员会 提名与薪酬委
会议 护委员会 员会
唐荣汉 2/2 11/11 2/2 2/2 3/3 2/2
注:1. 表格中比例指“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会前充分审阅会议材料、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会上围绕战略实施、薪酬机制、内控审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积极发表专业意见,建议管理层聚焦战略转型,优化组织效能;强化审计资源保障与质量管控;借力互联网技术,推动消保数字化升级。2025 年,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票赞成,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参加专题会议/调研
1. 参与专题会议。2025 年,本人参加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专题会议 1 次,认真听取消保工作情况以及针对监管意见的整改情况的汇报,就强化消保工作责任落实和深化数字技术赋能事宜提出了建议;参加审计委员会专题会议 1 次,听取了信息科技外包管理专项审计和某机构的全面审计两项报告,提议拓展科技型企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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