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5-041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股票连续 2 个交易日(2025 年 7 月 7 日、2025 年 7 月 8 日)内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2.经公司自查,并向实际控制人及第一大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7 月 7 日、2025 年 7 月 8 日连续 2 个交
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近期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 2024 年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28.06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3.32%;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217.35亿元,同比下降 8.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5 亿元,同比下降 21.07%。2025 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22.77 亿元,同比下降 47.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09 亿元,同比下降 88.08%。
(二)重大事项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董事长黄志明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
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18.63 元/股的回购价格进行回购,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0.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回购期间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暂未正式实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经公司自查,并向实际控制人浙江省财政厅及第一大股东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实,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重大事项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第一大股东不存在涉及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
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未发现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涉及其他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7 月 7 日、2025 年 7 月 8 日连续 2 个交
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行业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资本市场服务业,业务经营与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走势高度相关。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宏观经济表现、期
货行业监管政策调整以及资本市场波动等因素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三)其他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经济参考网刊登的有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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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