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相关规定,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围绕财务监督、审计管理、内控建设等核心职责勤勉履职,有效发挥专业监督作用,为本公司稳健经营与规范治理提供坚实保障。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组成及主要职责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由5名委员构成,分别是于春玲(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邱伟(独立董事)、张蕾(独立董事)、陈永健、范德尧,审计委员会构成符合监管要求。各位委员均具备财务、审计、金融等专业背景及丰富实践经验,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质的独立董事担任,确保履职的独立性与专业性。全年履职过程中,各位委员严格遵守职业准则,积极参与议题审议与实地调研,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支撑科学决策。
根据《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权限为: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审核本行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并发表意见;监督及评估本行内部控制;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对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提出建议;行使《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监管机构规定的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2025年,审计委员会以专业、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召开会议6次,研究了20项审议议题和 13项报告事项。会议主要围绕定期财务报告审计、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外部审计机构评价与续聘、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监督等重要事项展开深入讨论和决策。各位委员均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充分发表意见,确保了审计委员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一)完善审计委员会日常运作
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计划,并按计划扎实推进审计委员会年度工作,强化审计委员会在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及履行监事会职责等方面的监督评估以及协调沟通职责。
(二)定期审议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按季度听取财务分析报告,对2024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关注和评估资产分类、资本管理等对财务表现的影响,切实履行对财务报告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的监督职责。在审议过程中,与外部审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深入沟通,对财务报告中的疑问要求管理层作出详细解释,经充分讨论和审议后,对定期财务报告发表审核意见,为本公司董事会审议财务报告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财务信息披露监督
审计委员会高度重视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财务信息。审核信息披露文件,关注披露内容是否符合监管规定和投资者需求,是否存在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督促管理层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强本公司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本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29日和2025年5月30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对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 年12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监督和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年度审计、半年度审阅、季度商定程序的履行情况,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督促外审机构勤勉履职,客观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履职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出具外审机构履职评价和监督意见。审计委员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遵循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独立性、保持职业怀疑、客观公允表达意见、保持团队稳定性,外部审计机构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审计程序执行到位,审计质量符合专业标准。
(五)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认真审核内审部门提交的年度审计计划,结合本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发展重点、风险状况及监管要求,对审计计划的全面性、针对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提出调整和完善建议,确保内审计划覆盖关键业务领域、高风险环节及重要管理活动,合理安排审计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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