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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19:22:21 股吧网页版
西安银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2025 年度,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履行对外部审计机构的选聘、执业过程、审计质量及独立性监督职责,持续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规范、独立、客观、审慎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本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29日和2025年5月30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对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围绕外部审计全流程开展监督管理,重点完成以下工作:组织开展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相关审议及监督;对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进行全过程督导;对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审计质量开展持续评估;审核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重要审计调整及关键审计事项;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并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综合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整体来看,会计师事务所能够勤勉尽责、规范执业。

(一)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监督情况

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内部制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事项均按规定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并按程序报请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二)对审计执业过程的监督情况

1.审计计划与审计范围审核

审计委员会在审计进场前,认真审核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计划、风险评估结果、重点审计领域及人员配置方案,结合本公司业务特点、资产规模及风险状况,就审计覆盖范围、重要性水平、时间安排等提出意见,确保审计资源投向重点领域,审计计划科学合理。
2.审计过程督导与沟通

定期听取审计工作进度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障碍与问题;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以及重大交易账务处理等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确保会计处理合规审慎;监督审计工作质量、
审计程序执行到位情况,督促严格执行准则要求。

3.关键审计事项与审计调整监督

对本年度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管理层判断事项等进行重点关注,逐项核实审计证据充分性、判断依据恰当性,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职业怀疑态度,独立发表专业意见,未发现审计程序缺失、证据不足等问题。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与执业质量的监督情况

1.独立性监督

持续监督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独立性要求,核查其与本机构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经济利益冲突,是否违规提供非审计服务,是否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其他情形。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按要求提交独立性承诺书,未发现违反独立性规定的行为。

2.执业质量评价

从审计计划合理性、风险识别充分性、专业判断恰当性、工作质量规范性、沟通效率、整改督促等方面,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显示: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胜任能力较强,团队配备充足、金融审计经验丰富;审计程序执行规范,风险把控较为到位;能够及时、顺畅沟通,对问题整改督导有力;审计报告意见客观、依据充分。

(四)对审计意见及整改落实的监督情况

认真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对审计意见类型、措辞及依据进行审慎核查,确认审计意见恰当、公允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核审计发现问题,跟踪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对整改进度、整改质量进行闭环管理,确保审计成
果有效运用。对未完成整改事项持续督办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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