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1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5-031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 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天盐业或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 66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915,100 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78%。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独立董事就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收到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转发的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对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湘国资考核函〔2021〕64 号),原则同意 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
3.2021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和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
4.2021 年 4 月 13 日至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将本次拟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21年5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1年12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8.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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