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1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5-033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收到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转发的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对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湘国资考核函〔2021〕64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
3.2021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1 年 4 月 13 日至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将本次拟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4 月 27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日
符合相关规定。
8.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0.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5 年 1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2.2025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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