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 胜 刚
本人作为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天盐业)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诚、勤勉、审慎、独立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及时关注公司信息,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常任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
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人数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的要求。
其中,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胜刚,男,1965 年出生,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厦门大学金融学博士后、台湾大学经济学访问学者、美国迈阿密大学金融学高级访问教授。现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省首批特色专业智库—湖南大学金融发展与信用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兼首席专家,雪天盐业独立董事。兼任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省人民政府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等金融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等职务。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2 次、董事会 11 次。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度参加董 亲自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次数
加会议
杨胜刚 11 11 9 0 0 否 2
本人各次会议均按时出席,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 况,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 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出席各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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