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核心原则,忠诚履行法定职责,勤勉开展各项工作,现就外部审计机构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一、审计工作沟通情况
2025 年,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保持常态化、深层次沟通。围绕财务审计、内控审计事项等核心事项,细化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范围,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及时交换意见、凝聚共识。全程跟踪审计工作进展,督促安永华明严格把控审计质量与时效,确保审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同时,严格落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关于加强外部审计师监督管理的最新要求,系统开展安永华明履职评估。
二、评估结果
1. 独立性评估。安永华明审计工作组执业人员未在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未获取法定审计服务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相互投资关系,亦无密切经营关联;审计工作组成员与公司决策层、管理层及关键岗位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安永华明始终恪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保持了形式上与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性,确保审计工作不受任何外部因素干扰。
2. 专业性评估。安永华明审计工作组执业人员具备实施
公司年度审计所需的专业知识、从业资格及丰富实践经验,能够胜任审计工作。针对公司风光电业务特点、行业属性及实际服务需求,制定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审计过程中,细化审计计划与时间节点安排,严格按照既定进度推进工作,高效满足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制定并有效执行了与非安永组成部分审计师的沟通合作机制,保障了审计工作的协同性与完整性。同时,安永华明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沟通对接,协助制定整改措施,并结合公司实际提供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管理提升建议,为公司业务发展与内控优化提供了有力支持。
3. 审计程序评估。在审计工作启动前,审计委员会与安
永华明对 2025 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配置及重点领域等关键事项进行充分研讨,形成共识。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安永华明关于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初步审计结果的专项汇报,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具体意
见与优化建议。安永华明严格遵循审计准则要求,规范实施控制测试与实质性程序,审计程序设计科学、执行到位,为审计意见的形成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流程合规有序。
三、评估结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综合评估,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合法有效的执业资质与专业的执业能力,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与扎实的业务素质。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审计结果客观公允,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法定职责与专业责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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