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 年,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忠诚履行职责,有效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
审计委员会由公司董事杨金观、高旭东、陈朝辉等三人组成,其中杨金观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落实董事会关于财务监督、审计监督、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各项工作要求,促进公司建立及维持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就公司其他有关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2026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经公司董事长侯军虎提名,董事会同意陈德贵董事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更换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杨金观、高旭东、陈德贵组成,其中杨金观为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工作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 2025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作审计工作汇报》,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 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公司审计部 2025 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及下半年工安排》,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3.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 2025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 2026-2028 年融资租赁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与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签订 2026-
2028 年商业保理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2026-2028 年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2026-2028 年工程承包、设备及服务采购框架协议的议案》。
5.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工作业绩、关联交易、
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要求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符合有关财务准则和会计制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符合股东的根本利益。
(二)监督和评估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定期审阅公司内审部门工作报告,对重点工作给予指导,指导内审部门有效运作。贯彻落实《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关于审计委员会强化内部审计监督相关要求,督导其定期开展审计工作,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审查。
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外部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报告,就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详细了解了审计范围、发现的审计问题、内部控制缺陷等方面的内容,督促其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出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三)监督和评估内部控制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印发制度建设年度计划,严格履行制度合法合规性审查,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 60 项,公司治理体系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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