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0 20:18:03 股吧网页版
华电新能: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600930 证券简称:华电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3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客观反映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对所属资产进行了详细的清查、盘点,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5 年度公司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8.48 亿元。减值范围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应收款项,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2025 年计提金额(亿元)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7.86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0.38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0.24

合计 8.48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说明

(一)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
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上述规则,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存在商誉的并购项目、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等进行减值测试。2025 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7.86 亿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0.38 亿元。其主要包括:(1)对宁夏曹洼风电场、黑龙江穆棱十文字风电场“以大代小”拟拆除老旧机组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7.69 亿元;(2)对已不具备继续开发条件的前期项目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0.38 亿元。

(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的信用风险特征,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确定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按照上述规则,公司 2025 年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0.24 亿元,主要是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坏账准备及其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计 8.48 亿元,其中资产减值准备 8.24 亿元、
信用减值准备 0.24 亿元,计提减值准备影响公司 2025 年度合并口径利润总额减少 8.48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 8.15 亿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充分、计提金额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实际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实际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