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 2025-096
转债代码:110090 转债简称:爱迪转债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修订
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等事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公司治理现代化建设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科学决策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原监事会的职权,不会影响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正常运行。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将予以废止。
在此背景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进行了制定、修订或废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
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或”替换为“或者”。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
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标点符号变化等,以及其
他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如下:
序号 《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1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人辞任的,
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
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
2 新增 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
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
3 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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