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18:56:43 股吧网页版
爱柯迪: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金证券”)作为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自 2024 年 4
月 9 日至 2025 年12 月31 日止(以下简称“持续督导期间”)。截至目前,爱
柯迪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限已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3楼

保荐代表人 郭煜焘、魏博

联系电话 021-68826021

项目 内容

上市公司名称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00933

注册资本 103,013.2514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588号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588号

法定代表人 张建成

联系电话 0574-87562112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4年4月9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及发行审核阶段

本保荐机构针对发行人的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各中介机构编写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在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申请文件后,积极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保持沟通;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期间内,保荐机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运行情况,督导公司规范运作;

(2)督导公司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3)督导公司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

(4)督导公司完善保证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监督其有效执行;
(5)持续关注公司的独立性;

(6)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现场检查报告或持续督导定期跟踪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7)持续关注发行人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情况。

五、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一)尽职推荐及发行审核阶段

爱柯迪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及时向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本次发行所需的文件、材料及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为本次发行的推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期间内,爱柯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持续督导期间的重要事项,爱柯迪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代表人沟通,根据保荐机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为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意见。上市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责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