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度,作为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独立诚信、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的有关会议,慎重审议董事会的各项提案,积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管理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
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包新民,男,1970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硕
士、注册会计师、评估师、税务师。曾任宁波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宁波海跃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正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17 年 7 月至今,任宁波正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宁波弘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 年 4 月至今,任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任宁波正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11 月至今,任宁波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4 年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均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时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概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姓名 会会议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包新民 12 12 6 0 0 否
2、出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任期内股东会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包新民 5 5
3、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召集
和主持 8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出席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6 次战略委员会
会议,充分发挥在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编制、内部控制建设、关联交易及投资理财等事项进行审查,提出了专业意见或建议。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并对相关事项提出专业的建议和想法,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同时,本人加强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外聘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和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2025 年,公司对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并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途径及时沟通和反馈公司有关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情况,并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及时提供了相关资料,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
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积极参加证监局、证券交易所等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高履职水平。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直接与中小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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