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8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会议材料
2026年5月8日
尊敬的先生和女士:
202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说明函件
1. 绪言
本函件旨在向阁下提供将于股东周年大会提呈以供阁下考虑并批准的决议案
详情以及相关资料,使阁下能就对该等决议案投票赞成或反对或放弃投票作
出知情决定。该等决议案(其中包括)重选董事、续聘审计机构、宣派末期
股息、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方案及酬金、独立核数师酬金以及决定中期
派息。该等决议案及有关资料详情载列于董事会函件内。
202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将于二零二六年六月三日上午十时于香港中环法院道
太古广场港岛香格里拉大酒店举行。
2. 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决议的事项
(A) 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独立
核数师报告及董事会报告书
兹提述本公司于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
所”)网站(www.sse.com.cn,下同)披露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以及于二零二六年四月九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下同)披露的二零二
五年年报。
股东周年大会上将提呈一项普通决议案,建议审议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独立核数师报告及董事会报告
书。有关财务报表、独立核数师报告及董事会报告书详情请参见本公司
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B) 建议重选董事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九日有关委任公司董事长、非执行
董事、提名委员会主席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席的公告,以及日
期为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及调整董事
会下属委员会组成的公告。张传江先生(“张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非
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五年七月八日起生效;黄永章先生(“黄先生”)
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自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日起生效。相关详情
载于上述公告内。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的规定,董事会有权力在任何时间及不时委任任何他人出任董事,以填补董事会的临时空缺或增加董事名额。但是因此委任的董事数目不应该超过股东大会上股东不时(如有)决定的最多人数;如此委任的董事担任职务的期限到本公司举行下一次股东周年大会为止,且届时有资格连任。因此,分别从二零二五年七月八日和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日起获委任为董事的张先生及黄先生将会任职到本次股东周年大会并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的规定,符合资格重选。张先生及黄先生已获董事会推荐并拟参与重选。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102条的规定,林伯强先生(“林先生”)及李淑贤女士(“李女士”)将于本次股东周年大会卸任并合资格重选。林先生和李女士已获董事会推荐并拟参与重选。
为决定提议重选林先生和李女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阅了林先生和李女士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第3.13条做出的独立性确认,并考虑了董事会所采纳的董事多元化政策,而基于他/她的诚信、专业知识和背景、广泛的实践经验以及他/她于本公司可付出的时间等,评估了他/她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是否适合膺选连任。
林先生是能源经济领域专家,在能源经济、能源政策等领域拥有多年的从业经验,长期研究能源体制改革和经济低碳转型。林先生现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薪酬委员会成员以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其独有的能源经济和低碳发展方面的经验和知识能够增进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有利于董事会战略决策,也有利于促进本公司国际化发展。本公司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均确认林先生具备继续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职所需的品格、诚信、经验及独立性。林先生参选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的最佳利益。
李女士拥有逾三十年的会计专业知识,并为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及香港会计师公会的资深会员,具备《香港上市规则》第3.10条所规定的适当专业资格或适当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李女士现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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