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温泽彬
本人温泽彬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任职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尽责、忠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等相关会议活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温泽彬,男,1977年7月生。法学博士,教授。曾任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院副院长。于2023年3月29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职责,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独立性与时间保障。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5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会,
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数
15 3 12 0 0 否 4
2025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15次,审议议案63项;召开股东会会议5次,审议议案26项。本人亲自出席4次股东会,15次董事会,无委托出席、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情形。会前认真研读议案材料,会上充分发表专业意见,依法对有关重大事项行使董事决策权,同时积极发挥董事的决策咨询作用。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和专业审视的原则,认为这些议案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
本人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任职期间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为便于我与公司沟通与联系,公司指定董事会办公室作为沟通服务机构部门,专门负责会议议案材料编制、信息反馈等工作,公司财务资产部、投资发展部、法律事务部、审计部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对部分重大事项,在正式审议前,提前进行了专项汇报,并认真听取我的意见和建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组织专委会审议了《关于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审议认为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并根据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认为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要求,能够胜任相关工作,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注的财务事项
1.关联交易与定期报告
审阅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等定期财务报告,确认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信息披露要求。监督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资产处置、股权划转、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重大财务事项,审查必要性、公允性、合规性,防范利益输送与财务风险。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且能客观、全面和充分地披露关联交易的信息,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述公司定期报告等财务信息披露议案,本人经仔细审阅和专业判断,认为公司披露的财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完整地、客观地和充分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股东权益变动等财务信息。
2.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具
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从业经验,具备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
(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及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建立了系统的内控制度。2025 年,公司按规定在年度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并聘请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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