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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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21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 2025 年第九次董事会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就公司 2025 年第九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6 年关连(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基于公司业务特点和正常经营活动提供或接受的服务或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关联交易协议按照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商业条款订立,定价公允、合理,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相关关联交易年度上限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相关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同意该议案。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姚建华、杨强、李嘉士、梁高美懿
2025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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