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 3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4 -
第三章 股份 ...... - 5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5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7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9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10 -
第一节 股东...... 10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3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7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9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21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5 -
第五章 董事会...... 31 -
第一节 董事...... 31 -
第二节 董事会 ...... 36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3 -
第七章 监事会...... 46 -
第一节 监事...... 46 -
第二节 监事会 ...... 47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9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9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53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54 -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54 -
第一节 通知...... 54 -
第二节 公告...... 55 -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55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55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56 -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59 -
第十二章 附则...... 59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
公司由维远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东营汇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东营永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东营远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及徐云亭等 16 名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具体名单见本章程第十七条),以利华益维远化工有限公司 2018 年 2月 28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而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750 万股,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利十路 208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限对公司承但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和财务总监。
第十一条 根据《公司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
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和工作机构,党组织在公司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障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贯彻执行;公司应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推动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党组织围绕生产经营开展活动、发挥作用。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坚持“技术先进性、环境友好性、
市场广阔性、产业先导性”项目开发原则,加快有机化工和高端新材料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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