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 年,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委员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发表相关意见或建议,维护审计的独立性。现将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成员巴树青先生(2024 年
4 月聘任)、魏玉东先生、刘兴华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魏玉东先生及独立董事刘兴华先生担任委员,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巴树青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制度建设
按照《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架构的相关改革要求,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了相应职责、议事规则及工作规程,对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过程中了解公司经营以及与年审会计师沟通、监督检查等方面明确了要求,优化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能持续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成员均亲自或委托其他委员出席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就报告反映的经营状况等事项与领导层进行了沟通。在年度报告预审期间,积极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并会同公司领导一起听取会计师事务所的年报预审意见,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会议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决议情况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
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第三届董事会审 2025 年 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计委员会 2025 年 月 28 日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 一致同意
第一次会议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公司 2024 年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公
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 2025 年 4
计委员会 2025 年 月 25 日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一致同意
第二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 2025 年 8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计委员会 2025 年 月 26 日 议案 一致同意
第三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 2025 年
计委员会 2025 年 10 月 27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一致同意
第四次会议 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 2025 年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计委员会 2025 年 12 月 15 案 一致同意
第五次会议 日
四、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切实履行了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职责,对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信永中和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信永中和参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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