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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7 18:21:02 股吧网页版
新天绿能:新天绿能H股公告(有关LNG购销合同项下关连交易的进一步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8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SUNTIEN GREEN ENERGY CORPORATION LIMITED*
新 天 绿 色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956)

有关LNG购销合同项下

关连交易的进一步资料

兹提述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购销合同项下由新能供应链向曹妃甸公司供应LNG。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新能供应链根据购销合同向曹妃甸公司供应的LNG的价格为人民币3.5713元╱立方 米(不包含接收站使用加工费用),该价格乃参考2025年7月上半月东北亚现货到岸价格(JKM)12.338美元╱百万英热单位而定。
本公司谨此向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有关厘定本次交易代价基准的额外资料。
LNG单价人民币3.5713元╱立方米乃通过将上述JKM价格由美元转换为人民币,再经过能量单位之间的转换(即从百万英热转换为吉焦,再从吉焦转换为立方米),并加上9%的增值税计算得出。本次交易的总代价乃通过LNG每立方米单价乘以购销合同项下的供应量计算得出。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该公告载列的所有其他资料保持不变。本公告乃对该公告的补充,且应与该公告一并阅读。

承董事会命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谭建鑫

执行董事及总裁

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2025年7月7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曹欣博士、李连平博士、秦刚先生、王涛先生及张旭蕾博士;本公司执行董事为谭建鑫先生;以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郭英军先生、陈奕斌先生及林涛博士。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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